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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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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021-6437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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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会日常内务工作;

2、负责协会各类文书处理及档案、印信管理工作;

3、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完善会员单位信息资料;

4、负责协会所属各工作委员会的联络和工作指导;

5、负责会费收缴等管理工作;

6、负责协会人事及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

7、负责行业境外学习考察相关组织工作;

8、负责协会、会员单位学习考察现场交流的组织协调;

9、负责协会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检查;

10、组织协会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11、负责协会会计预算核算及年度审计工作;

12、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工作;

13、负责协会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各机构的证照年审;

14、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会员服务部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市优项目的申报、辅导、考察、评选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市优秀项目经理、服务能手的推荐评选工作;

3、协助办公室做好各工作委员会的服务指导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行业诚信承诺活动;

5、负责会员单位相关诚信档案的建设;

6、参与会员单位之间纠纷、相关投诉的协调处理;

7、负责牵头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策划、立项、制订及发布工作;

8、参与有关部门对会员单位服务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9、负责指导协调协会专家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工作;

10、组织会员单位参与各类贯标与绩效评价、客户满意度测评活动;

11、指导会员单位参与相关品牌、名牌产品评选活动;

12、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培训服务部职责

1、负责策划行业协会培训纲要,制订年度行业培训计划;
2、负责组织开发各类行业培训产品;

3、组织建立各类培训师资队伍及信息资料;

4、负责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各项工作;

5、负责行业相关培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选择安排;

6、根据需要组织策划编写相关教材;

7、根据需求为会员单位提供特约培训服务;

8、组织专家、学者及业内顾问开设各项专题讲座,发布各种新技术信息;

9、研发适合本行业特性的技术工种培训;

10、负责组织行业人力资源招聘活动;

11、负责行业培训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12、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咨询服务部职责

1、负责行业物业服务费价格参考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

2、根据委托,承办物业管理招标代理;

3、提供物业管理投标、顾问管理等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4、负责推荐物业管理配套服务合格供应商工作;

5、负责适时组织物业服务配套产品展览会;

6、协同开展创建优秀示范项目的业务辅导;

7、负责协会各类节能减排推进工作;

8、组织协会相关经营项目的市场开发工作;

9、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信息部职责

1、负责协会对外信息宣传工作;

2、负责策划《上海物业管理》杂志的编撰、发行工作;

3、负责协会网站的开发建设,做好网站信息的汇集、编撰、导入;

4、负责协会《物协信息》简报的编撰工作;

5、负责协会会员单位信息员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6、加强协会与社会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

7、负责协会内部信息化管理;

8、组织行业内企业报刊编辑评选和培训交流;

9、负责组织各类相关物业管理论坛、学术研讨;

10、负责行业相关课题研讨开发及编撰组织工作;

11、参与和协助企业组织相关文化企划活动;

12、协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行业研究中心职责

1、围绕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和前瞻性问题,制定年度研究、专题调查课题的立项、撰写、论证等组织实施工作;

2、 研究和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物业管理行业标准;

3、 负责行业发展报告、年度企业评价活动的指标设计、编写和发布;

4、 负责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选聘和行业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5、  收集、整理行业相关的统计数据,建立行业数据库;

6、  接受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开展物业管理专项问题研究和论证;

7、  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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